去年民眾向電子警察中心報案,平均每天80起,這和警方目前所接到的報案總數(shù)比較起來,民眾上網報案率有待提高。
電子警察中心是在2002年推出,方便民眾在網上進行簡單的報案或辦理其他申請手續(xù),不用親自到鄰里警局或鄰里警崗。民眾網上報案后,會收到警方發(fā)出報案記錄的電郵;警員接下來就會著手處理有關案情,過程就和民眾親自到警局或警崗報案一樣。
警方在網上提供的服務,包括接受罪案或遺失財物的報案、讓民眾查詢駕駛執(zhí)照被累計記了幾分或查詢交通罰單。民眾也可在網上申請由警方發(fā)出的準證和執(zhí)照、索取報案記錄的副本、查詢...的IMEI編號等。
警方發(fā)言人強調,網上接受的案件,是不需要警方立刻行動的罪案,例如遺失財物。那些需要緊急協(xié)助或仍在進行中的罪案,民眾不應使用電子警察中心報告。
在網上報案不會立刻被查閱,所以不適合仍在進行中的罪案、嫌犯還在案發(fā)地點或附近一帶、可能會危及民眾性命、財物可能受損、有人受傷,或是人口失蹤,以及罪案現(xiàn)場留有物證如血跡、指紋或嫌犯遺留的東西等。